不是對越王兄,是對原文作者,估計是一位英文不太通,用機器翻譯,缺了如下信息。
1. 什麽時候紐約政府要求地主把租金收入報告市政府有關部門?不是都報告給聯邦稅務機構的?
2. 誰需要把房租報告給市政府,這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作者不會懂,看得人就更不會明白了。典型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3. 為何要退錢?退錢以後政府就拉倒了?不罰錢了?
4. 不用多講,看官自己明白。這種“三無”新聞,看過分析一下就不會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