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本因是個嚴肅的地方。開始當開庭時確發現沒有通知被告人到庭,這樣的法庭怎麽能公證。(這是昨天發生在北京的事)

來源: 2009-04-17 08:23: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