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 我和老公結婚四年了,拿綠卡已有一年多了,一直用公用銀行賬號,最近突然發現他在其他銀行開了另一個單獨賬號並寄來賬單,我問他開這個帳號做什麽用,他說要將他婚前的財產和股票收入存到這個帳號。都結婚幾年了,孩子都一歲多了,他怎麽早不說清楚現在跟我來玩這個,我估計他是要拿著錢去幫他家卻又不想幫我家,所以才這麽做,大家說說應該怎麽這個婚前財產到底應該怎麽算。 我在北卡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