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給你一個棒喝

來源: 2019-07-30 21:01:5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好雙方簽婚前協議,不是什麽財產公證,把術語搞清楚好不好?婚前協議最好雙方有各自的律師,他不願意花錢請律師你出錢給他請個律師。就當你是大款娶了個名模,你不是也要給名模請個律師和你談判婚前協定嗎?否則弱勢方沒有律師,協定是會被推翻的。

他老板花四萬不一定你們也花四萬。

你在婚姻內鼓搗的出租房,由於是婚姻內的勞動,屬於婚姻財產,如果你想保護自己的財產和女兒,你就要咬牙出錢請律師寫婚前協議,而且以後大折騰買賣房的時候也要谘詢律師。

沒有捷徑,否則你就是口頭革命派,口頭上保護女兒但是不作為。

對不起這個回答像是給律師做廣告,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