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售房委托公證
國內有兩套房,現在因為父母年紀大了,準備處理掉一套。兩套房子 是這樣的情況。
第一套,20年前的公房,父母和我三個人的名字,當時我未婚。第 二套,7年前買的商品房,父母和我三個人的名字, 當時我已婚。第一套的時候我連綠卡都沒有, 第二套買的時候我是綠卡,最近我剛入籍。現在需要辦委托書讓父母 代理所有關於房子買賣的事宜。請問委托書是自己寫還是哪裏有模板 ? 是去中領館辦還是有什麽專門的機構?
第二套房是我婚後購入的,需要我LG的委托嗎?
另外,提供一個消息。父母去房產交易中心谘詢過, 可以把產證上三人的份額做變更,比如改成我98%,父母2%。 那樣就既不用去名字產生稅費,(隻要一般的手續費),而且根據 笑薇.老師的帖子,到時候可以一下轉到美國來, 而不受5萬美金的限製。
是不是可以把份額變更也一同寫進委托書?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