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佩服你收養這孩子的勇氣和決心.

來源: 2010-07-29 11:59:4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個人覺得,你有兩件事要辦,其一就是孩子的出生證,其二是你老公和孩子的關係證明.簽證反而是次要的.有了這兩個文件,簽證官不會來為難你的.如能辦了出生證,你就有了一半成功的把握.

說是什麽時候撿到的嗎?這對孩子成長和我們撫養人都不公平呀!----這不是公平不公平的事,而是事實.你們收養孩子,就要有心理準備讓孩子有一天知道你們是養父母呀.

我見過孤兒的出生證,是個美國家庭收養的孤兒院的孤兒,大概意思是: 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人撿了該嬰兒(這個孤兒當時是被其母在出生的第二天丟在了醫院的門口),送去哪裏了,醫院檢查了後送去了某孤兒院.很詳細的整個過程.中英兩份加公證才被認為是法律文件.

你可以先去孩子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他們應該知道怎樣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