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的內存空間太大,似乎沒有必要
來源:
dalet
於
2010-10-14 01: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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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整個長篇大論放進‘筆名’的小格裏。
其實沒有必要,十幾個字母的長度已經很足夠了。
對提出有效改進建議的,有獎嗎?(也許可以減少被和諧(其實是不同觀點討論而不是打架)的次數?)
嘿嘿。
網管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