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的內存空間太大,似乎沒有必要

來源: 2010-10-14 01:08: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可以把整個長篇大論放進‘筆名’的小格裏。

其實沒有必要,十幾個字母的長度已經很足夠了。

對提出有效改進建議的,有獎嗎?(也許可以減少被和諧(其實是不同觀點討論而不是打架)的次數?)

嘿嘿。

網管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