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不是這樣
不是transaction的問題,是隨意定價的問題。好比這個東西值一塊錢,我買來也花了一塊錢,那就沒有人賺錢。但是我賣給下家兩塊錢,而且向下家保證這個東西值兩塊錢,(不然下家也不會買,)我就賺了一塊錢。下家又轉賣了三塊錢,而且保證這個東西值三塊錢。就這樣轉賣了一百次,這個東西炒成了一百塊錢,一百個上家每個賺了一塊錢。然後最後這個下家發現這個東西隻值一塊錢,就去找這些上家們要求賠償。本來這一百個上家每人都把自己賺的一塊錢吐出來也就沒事了,大家都不賠不賺。但是那一百塊錢早就作為獎金發出去了,當然沒有人肯退回來,於是這個東西就一百塊錢賣給政府,大家什麽事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