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作為鍛練體驗生活、接觸社會我覺得還是挺好的。但如果經常打12個小時工來養活自己,我肯定舍不得。

來源: 2018-01-22 03:07:0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點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