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了一下

來源: 2025-06-19 14:24: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小A妹的媽媽自己住;

2. 小A媽媽主動叫朋友孩子來吃飯(又吃又帶),心甘情願;

3. 這個孩子不僅自己來,還帶來同學(這就是越權了)

4. 這個孩子還要求給不請自來的同學帶食物回去。小A媽礙於麵子,給了,但是很不高興。

5. 小A媽找小A抱怨。

6. 小A認為媽媽吝嗇而且唧唧歪歪負能量, 於是不歡而散。

綜上,主要責任在於3裏的那個孩子自己來還帶上同學。而且還為不速之客主動討要食物帶走。

但次要責任在5。小A媽確實不該找小A抱怨。可以在4的時候拒絕給。甚至從此可以停止2的慣例。但不該不好意思拒絕、事後卻又找女兒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