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那個公寓還欠我幾千刀的保險金沒給我。
是不是也把他們告了?
還有紐約高中合作的那個校車公司。兒子隻坐了四次校車,我交的5000刀一分沒退給我。
我告過他們一次,但每次他們都每沒出庭。
是不是應該接著告他們?
當時沒有跟他們簽書麵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