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加國司法係統在孟晚舟一案中的不明智做法

來源: 2018-12-10 12:08:0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華為孟晚舟案本來應是讓加國司法係統和政府較為為難的一件事情。因為加拿大其實對美中兩個大國哪一個都不好得罪。得罪了美國,由於互為盟國和司法條約協助國,加拿大有不好交代的苦衷。但得罪了中國,加拿大同樣也不好交代。本來這個事跟加拿大八竿子打不著,但它還是應美國的要求,代為抓捕了一個在加拿大並沒有觸犯加國法律的人,這已經是於法於理都已說不過去的事了。另一方麵,中國又要求其無條件放人。加拿大司法係統直至政府若是聰明的話似乎應該這麽辦:既然人已經代美國抓了,做為司法協約夥伴國我已經盡到了責任。下麵事情會怎麽發展由不得我,順其自然就好。可這加國的有關檢查官硬是把美國主子的事當自已的事辦,不準孟晚舟保釋,還給孟帶上電子手銬腳鐐,將孟嚴密地關押,以防孟跑掉,這就笨的出奇了。你如果不給孟戴手銬腳鐐,進而不限製孟的人身自由,應該說是比較聰明的一手。那樣是既不得罪美國(因為人我已代你抓了),也不得罪中國(允許保釋,也不戴電子跟蹤器,人身自由也未受限製),這是兩全其美的辦法。可操辦此案的傻瓜們偏不這麽做,非要厚美國而薄中國,把孟嚴嚴實實地關押起來,這就實實在在地惹惱了中國和得罪了中國,攬事上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