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中國頒布實行“出境安全風險保險製度”(草案)

來源: 2025-04-18 07:52:4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建議中國頒布實行“出境安全風險保險製度”(草案)

作者:加拿大華人智庫籌備委員會

近幾十年來中國人民出境人數大幅增長,僅2024年上半年中國人出境人數就達到2.87億人次(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數據),其中內地居民1.37億人次,港澳台居民1.21億人次。中國人出境原因包括旅遊、商務、探親、留學和學術交流等。

從目前情況看,中國人出境後大部分都能完成出境目的並安全順利返回,但也產生很多安全問題。比如交通事故、流行疫病、糾紛打鬥、綁架勒索、突發險情和當地國家外交、政治、軍事突發變故等。這些問題個人大多很難在出境前做出預判。出問題之後,很多又需要中國政府和駐外機構動用人力物力財力參與解決。隨著出境人數巨量增加,中國公民出境安全事故等也越來越多,隻靠新聞輿論警告和外交部使領館等部門很難完整及時應付。

因此建議中國建立一個更有效管控出境安全風險機製:

1,建立國家出境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能夠對世界各地安全情況做出實時等級評估,可以當地安全風險情況分成零到10若幹等級。風險評估數據公開和可以查詢。因為國家出境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隨時在觀察和評估世界各地安全風險,數據健全,遠比其他機構更為準確、全麵、及時,可以為準確及時評估出境安全風險提供依據;

2,設立“管控出境安全風險”保險基金,根據國家出境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的數據規定出境目的地安全風險等級繳納保險金金額,金額數量則根據國家出境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評估等級規定繳納,從零繳納到數萬或等多人民幣不等;

3,“管控出境安全風險”保險必須在購買車船飛機票時繳納,自駕出境則在出境海關繳納;

4,所繳納“管控出境安全風險”保險金進入專項基金庫,用以支付中國在境外行使國民安全行動各種費用,比如小到醫療和司法費用緊急預先墊付,大到出動軍事力量營救行動補貼等;

5,規定對出境時目的地為低風險國家/地區但需要中途轉去高風險國家/地區繳費規定和途徑以及發生問題情況處理辦法;

6,“管控出境安全風險”保險不同於普通旅遊保險等險種。首先“出境安全”保險評估是根據出境目的地安全評估等級繳納,繳納金額可以是零,也可以是數萬甚至更多。目的在於提醒和限製公民出境赴高風險國家和地區,並在出現緊急情況後中國國家出麵解決、營救。但不具備普通旅遊保險等險種的賠付功能。

設立“管控出境安全風險”保險基金目的在於可以根據世界各地安全情況靈活及時的提醒和限製公民出境,特別是對高風險國家/地區。比如最近中國政府因中美關係惡化提出對赴美旅行留學警告,就可以首先評估出安全風險等級,再根據評估出的等級加收保險金,這樣就可以在經濟上有效阻止中國公民赴美旅行,效果會比單純警告好,而且可以覆蓋所有準備赴美旅遊公民(有些人可能沒有接到中國政府警告),即使又非去不可者,也可以借此促使他們做好充分準備。當中國公民赴美出現安全問題,也可以即使得到“管控出境安全風險”保險基金在資金上的支持。當中美關係恢複正常,經過評估,可以將風險等級降低直到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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