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點事還至於引經據典? 吼吼,真有文化。簡單1句:你那所謂“經驗”在這CASE中行不通。
來源:
pickshell
於
2024-01-31 18: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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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你咋那喜歡想當然,武斷輕易給他人下定論貼標簽啊?把自己主觀負麵揣測強加於人,還動不動一副教育/教訓的口吻,唉,這可不是啥好習慣,人際交往大忌。也送你一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