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53)

來源: 2025-11-13 15:42: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的文革(53

 

(十八)學習“十六條”

 

“十六條”公布後,單位黨支部又將全站員工召集起來。我們又開始規規矩矩坐下來學習文件。這次重新集中學習,仍然按照前階段運動的分組,但人員好像稍作了調整。我記得前階段運動我們小組沒有楊桃源和鬱健沅,這次他們兩人都與我同組。

 我們單位的文革是五月底開始的,記得六月中旬中央曾下達過一個文件,說今年的大學招生要推遲半年進行。根據這一點,當時我猜想文化大革命可能還要進行半年之久。但根據“四清”的經驗,一個單位的運動用不了這麽久,所以我又以為半年的期限大概是指全國而言的。到了七月上旬,我們單位群眾性的揭批就已進入尾聲,不再有新的大字報出現。大家認為剩下的是調查落實運動中群眾揭發的事情和對犯錯誤的人定性,而這些都是組織的事,與我們群眾無關,因此大家都等著運動結束了。但是,由於北京發生了學生反工作組的風波,聽說毛主席批評工作組犯了方向路線錯誤,上級領導對下一段運動怎麽做遲遲沒有新的指示,我們單位領導也隻能觀望。他們既不敢擅自宣布結束運動,也不能讓我們無所事事,這才讓我們下鄉去“促生產”的。現在看“十六條”的內容,我感覺這文革現在才真正開始呢!這就產生了一個疑問,前階段的文革算不算數?接下來的運動怎樣搞法?

對於重新開始文革,可能是單位領導也沒有估計到的。對於新的文革怎樣搞法,大概上級領導也沒有說法,所以單位領導也隻能要我們先坐下來學習“十六條”。開始幾天,學習小組長讓大家輪流、反複地讀“十六條”。談學習心得體會時組長也沒有引導性的發言,更不談前階段的運動是否正常等問題。我們組員見組長不肯務實,大家也就空談一陣理論。當時我們把這種情況叫做“放空炮”。推測領導的態度,似乎仍在等上級更明確的指示。

作為我們群眾來說,當時我們最想了解的是新開展的文革運動,它的目的是什麽?鬥爭的對象有哪些?具體的政策界限在哪裏?因為這關乎我們每個人的政治命運。在學習中,我首先注意的是文件對新一輪文革目的的說法。“十六條”第一條稱文革是“社會主義革命的新階段”。說現在“資產階級雖然已被推翻,但是,他們企圖用剝削階級的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來腐蝕群眾,征服人心,力求達到他們複辟的目的。無產階級恰恰相反,必須迎頭痛擊資產階級在意識形態領域裏的一切挑戰,用無產階級自己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風俗,新習慣,來改變整個社會的精神麵貌。”這一點我認為沒有新意。因為毛澤東早就指出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階段。無產階級單有經濟戰線上的社會主義革命是不夠的,還必須有政治和思想戰線上徹底的社會主義革命。這次文革就是無產階級在政治、思想領域發動的一場大革命。但是,正如毛澤東說的這是一場相當長曆史的革命,不可能通過一次運動就能定下勝負。好比萬裏長征,這次運動隻是走出的第一步。

那麽這次運動要達到什麽目的呢?文件說:“在當前,我們的目的是鬥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批判資產階級的反動學術‘權威’,批判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意識形態,改革教育,改革文藝,改革一切不適應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以利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製度。”以上這些任務,有人將它總結為“鬥、批、改”三個字,或“一鬥、二批、三改”。我認為,這“鬥、批、改”也是一個長期的任務,不可能一次完成。再說,“批”和“改”那是一個涉及人民大眾的事,不勞我們太過關注。我們關心的是“鬥”什麽人。這才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 。“十六條”繼承“四清”“二十三條”精神,再次重申:“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其次是資產階級右派分子和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文件說:要“集中力量打擊一小撮極端反動的資產階級右派分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充分地揭露和批判他們的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罪行,把他們最大限度地孤立起來。”如此說來,當權派和群眾都是這次運動的對象。但重點在黨內走資派。那麽什麽樣的當權派才是“黨內走資派”呢?還有,什麽樣的人才是“極端反動的資產階級右派分子”和“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呢?

關於“走資派”的具體劃分標準,文件沒有細說,隻是在第八條“幹部問題”中將所有幹部分為四類:好的;比較好的;有嚴重錯誤,但還不是反黨放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少量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分子。根據這四種分類,文件指明了可劃為“走資派”的隻是少數。而對照我們單位的兩位當權派,大家都清楚他們不是第四類,而應是屬於第二類的。最不濟也是第三類的。這樣,鬥爭“走資派”的問題在我們單位基本上不存在。

那麽“極端反動的資產階級右派分子”和“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呢?前階段運動我們單位有二十來人被人貼了大字報。但是,這些被揭發的絕大多數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比較起來問題最嚴重的是楊桃源的錯誤言論。然而,這個錯誤究竟屬於什麽性質,也是值得研究的。我個人認為他還不算是真正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而是屬於“十六條”中說的“說過一些錯話,作過一些錯事或寫過一些不好文章不好作品的人”。因此前階段把他當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批判鬥爭,我認為那是不對的。

運動開展以來,對於楊桃源我總有一份愧疚之心。因為他的問題是我揭發的。當初我揭發他,也隻認為他的問題是對領袖“不敬”,而非反黨反社會主義反革命。但是運動起來後,事態的發展就超出了我的估計,且也不是我能控製的。在當時形勢推動下,我也屈服於現實把他說成了“反革命”。因此,對造成他目前悲慘的處境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在文革有推倒重來的可能,我覺得我應把握這個機會去糾正這個錯誤。但是怎樣去糾正呢?當初揭發之權在我,但定性之權不在我而在黨支部。糾正這個錯誤,勢必要否定或部分否定前階段運動的正確性,這又涉及到黨支部領導運動正確性的問題。黨支部能承認前階段運動有錯誤嗎?如果黨支部不承認,而你卻說黨支部前階段領導運動有錯,黨支部會不會認為我“反黨”呢?尤其我是這樣的家庭“出身”!為此,我既感到內疚,又感到為難。我隻能見機行事。

隨著對“十六條”學習的深入,大家對文革的目的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對前階段運動正確與否也開始有新的看法。“十六條”再次強調“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同時文件又指出了:“文化革命既然是革命,就不可避免地會有阻力。這種阻力,主要來自那些混進黨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同時也來自舊的社會習慣勢力。這種阻力目前還是相當大的,頑強的。”回想起半年前“四清”時候,我們就覺察到盡管“二十三條”早就指出了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走資派,但是工作隊的實際做法仍是將群眾作為清查的主要對象。而前階段的文革更是如“十六條”說的那樣“群眾鬥群眾”,絲毫不及當權派。這樣的運動,恐怕不能說是符合“十六條”精神的吧!此外,“十六條”還明確規定了:“在運動中,除了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放毒、破壞、盜竊國家機密等現行反革命分子,應當依法處理外,大學、專科學校、中學和小學學生中的問題,一律不整。為了防止轉移鬥爭的主要目標,不許用任何借口,去挑動群眾鬥爭群眾,挑動學生鬥爭學生,即使是真正的右派分子,也要放到運動的後期酌情處理。”根據這些規定,探求其背後的精神,也是為保證“整黨內走資派”這個“重點”不被幹擾。這使我們更有理由懷疑前階段的運動確是有問題的。

那段時間,盡管黨支部仍如以前一樣擁有很大權威,但這種權威正在逐漸減少。北京學生反對工作組,中央文革小組支持造反學生,工作組被學生揪回學校批鬥;劉少奇、鄧小平在八屆十一中全會上作檢討;毛主席在全會期間親自寫大字批判黨內某些領導人,說:“五十多天裏,從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領導同誌,卻反其道而而行之,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上,實行資產階級專政,將無產階級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運動打下去,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圍剿革命派,壓製不同意見,實行白色恐怖……”;這些絡繹不絕傳來的消息,都是讓大家放開眼界,增加膽量,從而在不知不覺中開始藐視黨支部權威的。在這樣的形勢下,黨支部既不敢主動引導運動,也不敢壓製群眾討論“十六條”的意見。而一些迫切企求為自己前階段受整討個說法的人,也開始將原來隻敢藏在心中的懷疑,拿出來公開質疑黨支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