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中學時(七十年代初)
入團的。除了遞交申請書外,在正式入團前還要填《入團誌願書(表)》,裏邊要填不少信息,包括我的個人信息,家庭出身,我的祖輩,父輩,和兄弟姐妹的信息,等等。在這份表上,還有幾欄是我的入團介紹人,團支部,和學校團委(基層團委)的評語或決定(批準與否)。學校團委還蓋章。這份表我填了該填的部分上交後,其餘部分寫的是什麽我是不知道的。最後就是通知我被批準入團了,定於什麽時候宣誓。
這份表放進了我的個人檔案(我的個人檔案是由中學開始建檔)。有很多年我都沒能查看我的個人檔案,直到大學畢業後在特區工作時,在一個特殊的場合中才有機會閱看了裏麵的全部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