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來證明自己是法盲吧。提出主張的人,才有舉證的責任。 你說高華教授的文章是造謠, 應該你舉證。 連常識都不懂,

來源: 2024-04-11 16:23:4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就別咧咧了。 當然,這隻是建議。 你盡可以說下去。難得看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