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宣傳先行,文件、宣傳輿論都是強調嚴打

來源: 2019-01-12 22:21: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從快,從嚴。當時有兩個我熟悉的人被重判:

一個是我在文革時認識的,當年我母親解放後從幹校出來,恢複工作前暫安排到縣農機一廠當幹部,這個人的父親是廠革委主任。我認識他們全家。他比我小幾歲,當年是個純品的孩子。嚴打時他的罪名是夥同他人持械搶劫。一夥人都被重判。他是死緩,要送去寧夏還是新疆。他姐姐哭著說,這輩子不知道能不能再見到他了。他父親當時是縣農機局負責人之一,此事無疑對他是很大的打擊。

另一個是當年在一起的知青。他當知青時,多次偷相鄰生產隊的玉米或別的作物,曾經被生產隊的人追上門來。七九年回城後,一直沒正經工作。當時他在下麵一個公社幫一個組織婦女賣淫活動的人管理,因而被抓。罪名是參與流氓團夥組織賣淫活動。不知道頭頭判了什麽,他則被判了超過十年。那天宣判後他和其他人被押上敞蓬卡車遊街示眾,我剛好在街上看見車過來,他可能已看見我了,不敢再看。

當年大多數人都習慣了上麵指示要怎樣辦就怎樣辦。不過,我知道有些公檢法的負責人有不同的想法。他們認為,一切還是應該根據法律。但他們不能不照上麵的指示精神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