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爭國權,內懲國賊

來源: 2018-10-15 07:48:2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外爭國權,內懲國賊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借口對德宣戰,攻占青島和膠濟鐵全線,控製了山東省,奪取德國在山東強占的各種權益。

 

    1918年11月11日,協約國戰勝同盟國, 宣告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德國戰敗,中國成為戰勝國。消息傳來,人們欣喜若狂,慶祝“公理戰勝強權”。1918年11月13日,北洋政府在中華門前搭慶典彩牌樓14日在天安門召開慶祝大會,徐世昌太和殿大閱兵。規定從l4日到l6日,28日到30日為舉行慶祝活動日。

 

    所謂的“公理戰勝強權”,不過是一個美麗的童話,因為世界上的“公理”是海市蜃樓。“自古弱國無外交”,倒是鐵律。

 

    1919年1月18日,戰勝國在巴黎召開“和平會議”。北洋政府和廣州軍政府聯合組成中國代表團,以戰勝國身份參加和會,提出取消列強在華的各項特權,取消日本帝國主義與袁世凱訂立的“二十一條”等不平等條約,歸還大戰期間日本從德國手中奪去的山東各項權利等要求。

 

    巴黎和會在帝國主義列強操縱下,不但拒絕中國的要求,而且在對德合約上,明文規定把德國在山東的特權,全部轉讓給日本。

 

    1919年的5月4日,北京的愛國學生發起了反對賣國賊和反動政府的示威遊行,抗議巴黎和會上列強操作的結果。他們高呼“外爭國權,內懲國賊”、“拒絕在巴黎和會上簽字”、“廢除二十一條”等口號,爭取國家的權利。

 

          一百年前的“五四運動”,已經固化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浮雕上。“外爭國權,內懲國賊”,無數誌士仁人,前仆後繼,流血犧牲。今天,站在毛澤東和鄧小平兩位巨人肩上的習近平, “內懲國賊”,為民謀福;“外爭國權”,在東海、南海、台海劃下一個圈;利在當下,功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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