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文件,向全國公布劉少奇為叛徒的材料。然後,再經大會表決通過開除了劉少奇黨籍。
而有人所謂“江青、張春橋是叛徒”,卻連起碼的證據都沒有!更何況,所謂“叛徒”者,純屬政黨政治內部的事情,與憲法國家司法無關。而隻能所屬黨內紀律見檢查委員會來做 黨內在裁定!跟司法起訴有啥必然關聯呀?嗬嗬嗬。整個就是文盲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