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聯邦法,你一般要在 C 州,即 A 所住的州, 或者在給你造成損失事件的發生地點提交案子。 如果以上都不可以,你才可以在任何對你和 A 有司法管轄權的州, 即 B 州提出訴訟。 也就是說,能否在 B 州告 A 取決於 你告的是什麽。 如果 A 在 B 州做的事情給你造成了損失,那在 B 州告他就是可以的。 以上用聯邦法舉個例子。 至於 B 州怎麽樣,你要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