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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3-06-12 13:27:4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國學大師胡適說過,專家就是受過訓練的狗。

因此,民事案件中所謂的專家意見,講白了就是"唬爛",因為天下哪有那麼多的專家會有那樣多"美國時間"來作所謂的專家意見。特別是如果你去翻翻一些所謂的"法律雜誌",一堆小廣告來推銷這些專家。因此,講白了,這些人就是替原告與被告雙方,擔任咬人的狗這個角色。

所以,各為其主是非常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