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訴訟谘詢。急需專業建議,在線等。謝謝.
本人幾年前在北卡買房,房產律師在準備deeds時犯了legal description錯誤。去年賣房時才發現,結果要等title insurance company 修正錯誤後,也就是今年,才能把房子賣掉。這個錯誤讓我多支付了一年的房貸,房產稅,HOA等共計一萬多。現在正在告這個房產律師。想過請律師,但是律師建議move on,因為對方如果對抗到底,即使贏了官司,拿到的賠償也可能不夠律師費。所以就自己到小額法庭訴訟了。
現在對方果然在耍花招。上個月開庭時他提出motion, 包括dismiss, move to higher court 等。有些motion 不能在小額法庭聽證。按北卡法院流程,他應到地區法院把motion 提交到calendar 上,取得一個court date, 然後聽證。現在他就拖著不做這一步,整個案子就停下來了。法院說要保持中立,不告訴我應該采取什麽措施。
我想請教內行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我該采取什麽措施,才能讓案子繼續move? 另外,我當時提起訴訟時犯了個錯,隻把他的律師行列為被告。現在我想把他個人列為共同被告,該怎麽做? 會對案子的流程有影響嗎?
我人現在在外州,每次跑到北卡太困難,如果需要到法院提交相應文件,有沒有辦法找到人代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