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在別人看來就是: 你討厭樓上的噪音,所以你聯係房東,報告警察,攔住他兒子,威脅他。
你還在說他們弄出噪音是有警察的證明的,那你威脅人家孩子的動機豈不是太明顯了?按你自己的神邏輯去答辯那不是不打自招,自投羅網???你如果怎麽糊塗,連樓上同學寫的中文也不能理解,即使找律師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