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話跟國內那個彭宇案的法官挺像的。按照你的意思,如果他們沒有責任的話就可以把你們扔在

來源: 2010-12-30 00:43: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一邊不予理視才是對的。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