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軍群轄集團軍,集團軍轄軍。 2個團怎可以稱為集團軍群?

來源: 2021-08-12 11:07: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集團軍群就是由兩個以上集團軍組成的戰略級兵團,它是二戰德軍最高等級的作戰單位,通常在一個戰區或一個戰略方向上展開,擔負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軍事任務。在具體的編成中,“集團軍群”通常由2至4個野戰集團軍、1個坦克集團軍和最高統帥部的預備兵團組成,一般還有一個航空隊配合作戰,總司令多為陸軍元帥銜(戰爭後期才偶有大將銜)。

“集團軍”,它是若幹軍級部隊所組成的、能夠在戰場上獨當一麵的戰役兵團,並且屬於“諸兵種合成部隊”,也就是說,野戰集團軍可以下轄步兵軍、裝甲軍、山地軍等多兵種軍級單位,這個是沒有絕對定式的,完全視戰場和部隊情況而定。集團軍一般下轄3個軍9到10個師左右,由於德軍編製較大兵員充實,所以早期集團軍兵力多在15萬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