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小林和火箭:當第二梯隊核心比當首發好

來源: 2013-11-01 10:28:2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小林去火箭,火箭開出了極為有誠意的合同,可以說是火箭挽救了小林。否則,小林會被尼克斯“玩兒殘”:拿底薪,幹替補。這是當年木頭教頭的如意算盤。

莫雷在最後關頭開出三年20多米的合同,特別是最後一年的超級合約,使得尼克斯氣不打一處來。當時沒有第二個隊出價。小林以當年的數據,拿這個合約,也算是合理的。當然,火箭也是看中了華裔市場。

但是,小林到了火箭後,環境變了。特別是塔利班的加盟,使得小林失去了位置,也失去了球場上的價值。

塔利班是個粘球的主兒,也是個霸著控球權的主兒。這樣必然把控衛邊緣化,控衛不需要拿球,隻需要防守和接應。拿球和掌控球場是塔利班的事兒。

火箭隊簽下塔利班,成也是他,敗也是他。塔利班是一個要控球權的得分後衛,但是比類似位置的科比和韋德差遠了。防守極差,也根本不用心去防守,隻關心進攻和個人數據。進攻能力比盛期的科比和韋德也差了幾個量級,投籃成功率太低了,太喜歡粘球,太獨。以他為核心建隊,最多也就是季後賽二輪,運氣好了進西區決賽。想進冠軍總決賽,門兒都沒有。另外,他也不是球隊領袖和靈魂的料子。

小林是一個純控衛,即可得分,也可做球和組織。但是如果沒有球權,就隻能打醬油了。這樣的首發,不當也罷。

如果小林成為第六人的角色,成為第二梯隊的核心,反而比當首發強。如果在第二梯隊,小林有控球權,可以得分和做球,數據就會比當首發還要好看。

小林賽季前苦練投籃,也是適應火箭隊現狀的做法。如果沒有控球權,就隻能等待有限的機會,提高投籃命中率了。

小林在三年合同結束之前,是不可能轉會的。因為他的第三年合約薪資很高,屬於任何隊都不會接受的“毒藥”合同,也是當時火箭能夠搶到小林的殺手鐧。所以小林可以安心在火箭打三年球,並盡量保持狀態,保持相對好看的數據,三年後可以續約或轉走。

以目前火箭隊的形勢看,塔利班是進攻核心,火花是內線和防守核心。在這樣的陣容裏,小林隻能打醬油。

小林的機會,隻能是當塔利班下場,甚至受傷的情形下,才能發揮作用。還記得當年的小林是如何出頭的嗎?也是紐約隊的大佬球員集體受傷,小林才能有控球權,才能一發衝天。在火箭,小林也需要這樣的機會。

如果塔利班能上場,那小林當第六人和第二梯隊的核心,比當首發要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