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令的解釋是合理的,就是可能存在你說的情形。我們確實不能規定林彪該怎麽幹。但手令的內容還是古怪。手令8號下了之後,到逃跑之前,什麽“命令”被傳達了呢?林彪親自下命令,不應該下給黃永勝那個級別,難道下給王維國那個層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