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入獄,緊急求助(老貓一定進來啊),並請推薦南灣有經驗好律師
剛婚半年(未辦婚禮),近期準備買房,因給男方父母贍養費及婚禮錢爭吵無數,女方家境好並女方父母給2W刀買房首付,婚禮錢也是父母出。昨天爭吵激烈時終於動手,女方先動手,男方馬上還手,將女方推到沙發上、地上、電視上數次,過程中女方用手抓了數道在男方手臂。最後男方失手一拳打在女方嘴上,嘴唇裂了3厘米左右的口子,鮮血狂流,女方遂拿起電話撥打了911,而男方一直在拉扯,希望不要打電話,拚命要控製住女方,女方恐懼、大喊HELP,遂鄰居又打了911。
警察來後分開錄口供,情急之下雙方都沒有將細節表達清楚,在警察看來,男方身上有數道抓痕及瘀青,而女方除了嘴唇無其他傷,遂帶走女方。10小時後保釋。
現在想請教:
1.男方想補錄口供,且重點強調些對女方有利的事實。是越早越好麽?自己去警察局錄,還是找個律師?
2.此案最可能的結局是什麽?有任何DISMISS的可能麽?
3.想找灣區有經驗的很好的律師,請知情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