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小時候下巴摔破,急診縫了8針,我被醫院社工叫出去仔細詢問過很多問題。因為在幼兒園摔的,我不知道詳情,不了了之,但不知道如果是我的失誤,會不會有更多的追蹤。自從在法壇看見一些社工涉及家庭父母責任的案例,想自己以前養孩子其實也有不慎的時候,多少有點兒後怕。 我想知道背景,因為我在正確的做法麵前不會選擇樓主所說的“nice”,就是擔心這種情況隻是她的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