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過公司的人基本都知道:有限和 無限公司的區別。
你姨媽開的是獨立擁有的無限公司,出現法庭判決不利的時候準備關公司一去了之,是戰略錯誤,又被對方瞅準了機會,實在遺憾。我不是法律人,隻是自己開過小公司,知道西方法律的嚴禁,不敢有一點疏忽,感覺責任太大,不如做點簡單的活比較輕鬆自在,才關了公司。奉勸各位網友,國內那種人人當老板、謀求一朝成名的意識可嘉,但在北美無論如何小心謹慎都不為過。
你姨媽開的是獨立擁有的無限公司,出現法庭判決不利的時候準備關公司一去了之,是戰略錯誤,又被對方瞅準了機會,實在遺憾。我不是法律人,隻是自己開過小公司,知道西方法律的嚴禁,不敢有一點疏忽,感覺責任太大,不如做點簡單的活比較輕鬆自在,才關了公司。奉勸各位網友,國內那種人人當老板、謀求一朝成名的意識可嘉,但在北美無論如何小心謹慎都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