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找律師,多數是為第一個案件的賠償,到現在為止我都不能工作。保險說我第二次全責,他們就可以把我的很多症狀說成是第二次引起,少付
來源:
aques
於
2016-10-18 0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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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也沒說我第二次小於25%,但不該100%,不該漲premium的,如果不是保險公司想少付第一次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