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要用小律師,第一個做那麽多大案子,你這個案件不靠譜。
來源:
檸檬椰子汁
於
2016-10-17 13: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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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肯定不要。第二個要不要,你的顧慮也是有根據的。希望你能夠放下找“大律師”的勁頭,就近找一個personal injury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