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找律師嗎?
四月底的一個晩上,九點半到十點之間從健身房出來準備開車回家,正下著小雨,當時看停車場我的車周圍沒有車,很奇怪當時完全沒有看見我的車左手頂頭處有一部黑色的車停在那裏,就發動車子準備往前開離開,剛開始移動車子就被頂了一下,馬上後退下車查看,仔細查看了兩個車子,完全沒有看到損傷,就想當然的離開了。到了五月底的時候,警察來我家詢問,我半天沒有反應過來,我完全忘記了這件事情。反應過來之後,給警察講述了整個事件的經過,他說,那部車子有損傷。之後POLICE拍照我的車子並開了一張TICKET給我, 我也打電話報告了我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負責理賠。我的問題是,收到這個TICKET後就需要上庭,這種CASE,是否可以自已上庭?還是一定要請律師?最後的結果會怎樣?我隻想把問題簡單化,哪種處理方式最好?我現在是綠卡,正準備申請入籍,這件事情會影響入籍申請嗎?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