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count on最終結果。所以就有了主貼的問題:一般而言,選擇藥物傷害案律師應有哪些考慮?
大體上我們的打算是:我們的involvement 限於大致合理的選擇一個律師,然後move on。因為那怕我們介入的目的僅僅是多一些了解,都勢必耗費巨大的時間精力,不值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