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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5-08-23 04:39: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可能不了解,您或許以為 1450 是包括所有費用,但是一般雇用律師(特別是一般房地產買賣程序),費用是收費加上規費,也就是說除了律師所要求的鍾點費之外,你仍然需要擔負所有規費的費用. 良心說,這個費用看來相當合理.

您聽說的 800-1500 有兩寵可能,一是這是律師的收費不是總合,另外一種是直接走 close 的程序,不經手律師...總之,在您提出"抗議"之前,先弄清楚市場的行規再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