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此人,原件送回。關你屁事,但你拆了,就是你的(?)。。。麻煩在於,一旦有事,你如何證明真的與此人無關。

來源: 2015-03-21 12:51:1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