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谘詢。 對方保險公司據付部分修理, 需要找律師嗎?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12月中旬出了一次車禍。 是對方的責任, 車的右邊前門撞裂,後門也有撞痕。 警察給了對方罰單。對方的保險公司也付了修車費。 我的車在出車禍前,倒車時不小心撞到路邊停的一輛車, 車後麵的bumper 撞到。 在出車禍時, 由於撞擊的力量,bumper 右邊輪胎上掉了一小塊。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修bumper 的費用, 說是existing condition. 我爭辯是, 沒有這次車禍,bumper右邊不會掉一塊, 盡管bumper後邊是以前撞的。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找律師嗎? 我一直買公司的legal plan 。今天打電話谘詢了一下, 他們竟然建議我自己修。 我不是很滿意他們的建議。 想問一問這裏。 另外, 我還可以claim personal injury 嗎? 出車禍後, 我一直沒有看醫生。我本來想把車修好就算了,沒想到對方的保險公司這麽橫。想跟他們鬥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