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封澳洲稅務局的信,說我2007年從海外有一大筆匯款,認為這有可能是我的海外收入,讓我補交稅款。但是這筆錢是我們當時買房子,我先生從他海外的銀行戶口匯來的,並不是我們當年的收入,請問有沒有好心人知道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麽處理,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