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都是這麽說。
來源:
檸檬椰子汁
於
2025-07-31 12: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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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囉嗦了,法庭上講的是證據。即使你小孩作證對你不利,你和你老公都可以作證說明事實。這樣證據是2:1對你有利無法定罪。
怕的是(1)你們兩個編都編不圓。(2)小孩有外觀傷害,你圓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