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都是這麽說。

來源: 2025-07-31 12:58:4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要囉嗦了,法庭上講的是證據。即使你小孩作證對你不利,你和你老公都可以作證說明事實。這樣證據是2:1對你有利無法定罪。

怕的是(1)你們兩個編都編不圓。(2)小孩有外觀傷害,你圓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