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問一個問題

來源: 2024-10-22 20:33: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她在一個中國公司工作2個月多是銷售的工作,公司沒給簽約,工資是通過ADP係統支付的。說是需要3個月的實習期才正式簽約。2周前她公司外派她去取business card, 路上出了車禍,她全責。身體受了點輕傷,休息了3天,車全毀了。公司說可以給她轉為辦公室職位這樣以後可以少開車。她轉為辦公室職位的第三天就被layoff。沒有給任何書麵的解釋和信件就是口頭通知。

請問公司這麽做合法嗎?在IL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