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站台呆了一個小時,技術上是違反了14.7。要知道loitering是為了防止妓女或者販毒的,以後汲取教訓吧,少去家壇,多做實事。
你一邊說你是移民英文不好,一邊又在爭論loitering的“字典定義”,有點邏輯矛盾。不以服人。你可以解釋你為什麽閃片一定需要在站台上看,難道進了車門就沒有信號?實話實說,盡管可笑一點,說不定法官就可憐你不給你定罪。
法壇真是越來越荒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