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麽就沒辦法了。當時應該請律師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來源: 2024-05-28 17:00: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麽樣的話,你自己請律師給孩子媽辦吧,出點錢辦牢靠一點,不要什麽都DIY,不理解後果。

當年自己違背家人議員去攬這件事,還不用律師思前想後,希望以後不要這麽毛糙。孩子可憐,但是他們父母需要出麵。否則你要想當聖人就一直當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