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養,就把小孩送給社會組織,或者給他們找個領養父母。孩子越大越難領養。

來源: 2024-05-28 16:03:4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不知道你這個letter of guardian 有什麽用,估計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以後上學可能都沒有用。告訴你大哥和孩子媽,過來辦手續讓你領養成自己的孩子,否則你就把小孩作為孤兒送給官方兒童機構,自生自滅。

否則你養著,沒有人會來把孩子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