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從來沒有豎過標誌, 那麽政府就有責任, 如果不是 100%, 也有70 - 80%的責任.
如果先前政府豎過標誌, 那麽這個標誌已經不見了多長時間, 在此期間有無人向政府反應標誌不見了, 或者在此期間有無政府的施工隊在此修路(假設你說的障礙物是修路所加障礙). 如果屬於這種情況, 政府屬於知情而不作為, 也是有責任的. 否則就很難說政府有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