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所有人在新聞中都沒有肖像權,不僅僅限於公眾人物。
說話不嚴謹就是以訛傳訛。
另外你引用一個案例,“美國有個相關的案例, 有個事件的受害者去告媒體發表的文章侵犯了對方的隱私, 法庭的結論是因為之前大量媒體討論了他案情,已經讓他成為了公眾人物,就沒有了隱私.."
這個案件說公眾人物沒有隱私,並不證明公眾人物沒有肖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