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美元是便利化購匯,任何人都可以做,不需要有原因。你為什麽堅決認定這個沒有?
如果你多事,寫上出國投資買房子買股票這些國家不允許的原因,即使你沒有用夠五萬美元,一分錢也不給你換。
如果你寫的原因屬於國家允許的範圍,比如出國留學,就醫,那麽提供費用證據,可以換多於五萬的美元。比如你提供證據說來美國讀大學,每年學費生活費10萬美元,那麽你就可以換十萬。但是這十萬是不是用完了5萬便利換匯的限額,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