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做了幾天飯菜的問題, 也不能與正常法拍房屋的問題相比, 是有關信用卡欺詐問題. 除非餐館老師能自證清白, 否則

來源: 2023-09-10 07:38: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除非餐家老板能證明:

1. 沒有從這個信用卡收過錢.

2. 或顧客的確用這個信用卡連續幾個月每日下單, 例如提供電話下單錄音, 網上下單記錄, 等等.

 

否則餐館應該謝天謝地, 信用卡銀行隻要他 5 萬刀, 沒以欺詐罪把他告上法廳, 那就不是 5 萬刀能解決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