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 我用common sense 去討論過了。HR質問我一個20多個人eligigle for the exam. 我是唯

來源: 2022-01-19 13:06:2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你。 我用common sense 去討論過了。HR質問我單位多個人eligigle for the exam. 我是唯一 一個miss的。 我回答這個站不住腳。比如我沒有掃房前雪, 有人摔傷了。難道我可以說那麽多人走了,沒摔傷。我就不該對這個摔傷的人負責嗎?

我在度假期間都是隻回應urgent and important email. 我當時手機收到這個郵件,就mark important, but not urgent. 連附件都沒打開。 現在很後悔。但HR是有責任的。正常途徑是30天filing period(以前也都是,這也是我沒有離開處理的原因). director of HR 用pandemic 理由減少到14 天。HR至少在郵件裏指出reduced filing period. 他們隻是發了一個standard Email。而且HR用personnel rule 為依據來拒絕我。但persnnel rule 也明確規定的notfication method, 他們並沒有遵守下麵的personnel 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