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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18-09-16 17:19: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您的資料中提及 "The parent said that their boy has Schezofrenia with suicide trend" 除非家長本身是心理專業,這個資料本身沒有用...

如果當事人有正式在美國執業,有正式執照的心理醫師所開出的診斷報告 and/or 曾經有正式住院記錄,同時 and/or 有正式的處方...那麼當事人的父母應該諮詢當地律師,請其將這個資料提供給負責處理這個案件的檢察官辦公室,  (您說過當事人的父母已經諮詢過律師,為什麼律師沒有將這個資料交給檢察官? 而確告知一定會被起訴?  這是一個很另老貓不能瞭解的情況....)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Attorney#List_of_current_U.S._Attorneys'_offices

當事人有可能需要強製就醫甚至於需要長期住院,同時有可能被禁止(短期/長期)使用電腦或是任何相關電子設備,所以請告知父母,這個牌不能亂打,但是如果真正有病,當然應該讓官方知道....

同時老貓不能瞭解的事是如果父母知道孩子有精神分裂症,同時有自殺的可能,為什麼會放任讓孩子惹出這樣的禍事而事前一無所知?  不要告訴老貓,他們不知道...


最後,良心說,你應該知道這裡的規定,為什麼我們不希望網友在這裡"替朋友問",過去幾年,你已經多次為"朋友問", 老貓已經很客氣了,讓老貓再說一次,事不過三,同時這個論壇不是讓你用來充好人,管閒事的專業法律聊天室.. 所以請您遵守論壇遊戲規定,不要逼老貓下重手...謝謝 !